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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08:49:16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而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

  性是婚姻的根本基础,缺乏性的婚姻是没有生命的虚伪婚姻。据社会学家调查,近年来,国内离婚案件明显上升,其主要原因,近40%是由于性生活不和谐所致。那么长期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性婚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长期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此可见,“无性婚姻”并没有被规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无性婚姻”是否能被看着是“感情破裂”,这就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一般来说,法官在处理因“无性婚姻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往往会依自由裁量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二、无性婚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而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的性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性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冷暴力)。

  新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决离婚,但早在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旧法所做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况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当事人对自己提起的诉讼主张必须向法院提交合法的证据。无性婚姻的取证非常难,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从这么几个角度入手,取得证明对方有生理缺陷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同时要证明就诊有一定时间段,难以治愈。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所以取证异常艰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长期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以及无性婚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无性婚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在实践中,无性婚姻可以明确是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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