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导读:
基本案情:
闫彪(男方)与陈靖(女方)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男方婚前的一套住房价值60万元左右,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若男方提出离婚,则男方婚前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还要向女方支付生活费,数额为男方每月工资收入的70%。男方在离婚时向女方支付赔偿金20万元……”双方结婚3个月后即开始出现矛盾,闫彪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婚前签订的协议违反了公平原则,违背其真实意思,应予撤销,不同意按照婚前协议履行。而女方辩称,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男方提出离婚,应按照协议履行。这份婚前财产协议离婚时是否应当履行?
推荐阅读:
案例分析:
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对“婚前财产协议”作出明确的概念描述。我们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作出的约定,约定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也可以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后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基础,即律师办案的法律依据,在于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有了法律规定的支持,在实践中,新人在婚前或婚后做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的人数越来越多。这些约定中,大部分内容相对于双方而言基本是公平的,但也有一些约定,是约定在特定条件成熟时,将原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对方所有。从这些约定的内容看似乎十分不公平,并且还有限制离婚自由的嫌疑。那么,这些约定有效吗?应当如何把握呢?
本案中,闫彪与陈靖的婚前财产协议符合夫妻财产制的约定。本案的双方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实际上是对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约定归女方所有的财产约定形式,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来处理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本案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内容不规避法律,也没有损害他人的财产权益,并且签订时双方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的内容合法,也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人民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闫彪提出离婚,应按该协议履行,判决男方婚前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工资的70%给女方;男方向女方支付赔偿金20万元。
一审判决后,男方不服,提起了上诉,认为自己并无过错,没有向女方赔偿的义务,并且月工资收入的70%如果归女方,自己生活将无法维持。后来,中级人民法院依然支持了赔偿金的约定,但关于离婚后男方支付工资的70%给女方的约定因显失公平,考虑到双方婚龄较短,男方离婚后的收入并不处于已确定的状态,于是依法予以撤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导读: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