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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杀死前妻骗保被判死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21:55:05 人浏览

导读: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死前妻骗保的案件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家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准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2005年4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死前妻骗保的案件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戴家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准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05年4月,曲靖市25岁的戴家吉与无业妻子黄女士的婚姻走到尽头,双方协议婚生女由戴家吉抚养。2005年8月4日,戴家吉找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曲靖分公司保险经办员,称为妻子办养老、医疗保险。因当时所带现金不够,戴家吉办理了以前妻黄女士的名字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受益人为女儿,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同月15日,戴家吉和到曲靖为女儿过生日的前妻黄女士一道从曲靖去富源,当晚19时许二人住进富源县城一私人旅社。随后,戴家吉故意将旅社电视音量调大并用绳子将黄女士勒死在床。行凶后,戴家吉用餐巾纸塞进黄女士鼻腔、口腔后逃离现场并抛弃作案的工具绳子。次日凌晨2时20分,服务员例行查房案发。同月19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戴家吉被刑事拘留。经法医尸检,被害人黄女士系口鼻腔异物填塞勒颈窒息死亡。同年9月9日,民警从戴家吉家暂扣物品中提取名为黄女士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单一份笔迹鉴定,证实被保险人黄女士签名和投保人签名栏上的笔迹为戴家吉所写。

  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愿书面申请提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上,被告人戴家吉对于被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称保险卡是黄女士交给自己的,不是自己所办。

  法庭认为,被告人戴家吉为骗取保险金采用勒颈、堵塞口鼻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戴家吉及辩护人辩解属于气愤杀人的意见不能成立,法庭不予支持。鉴于被告人戴家吉认罪态度较好,法庭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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