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款离婚后应该偿还
导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打了一张借条。后双方离婚,打借条的一方是否应当偿还?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推荐阅读:
2009年3月,郭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同年7月的一天,郭某以经营亏损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要向妻子赵某借钱,赵某担心郭某生意失败到时候血本无归,非要赵某写下借条。郭某急于用钱,遂向赵某出具了一张借款50000元的借条。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就夫妻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未对该借款作出约定。离婚后,赵某多次找到郭某要求归还借款,但郭某均借故拒绝,无奈之下,赵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郭某偿还借款50000元。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郭某认为该借款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当归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赵某借钱给郭某,虽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郭某出具了借条,应视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归属作出了书面约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因此,赵某要求郭某偿还借款的请求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快车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案情:张某与王某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王某向妻子张某借款人民币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并于2003年5月出具了借条,约定3年内归还。200
最近,邛崃市油榨乡的杨莲很郁闷,自己跟前夫杨明离婚一年多了,同乡付勇却一纸诉状将自己和前夫一并告上法庭,讨要离婚前杨明购买猪饲料所拖欠的款项939.50元。杨莲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