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款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
案情:
甲与乙系夫妻。因婚前感情基础不牢,结婚后二人经常闹矛盾。2004年3月因感情确实破裂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所在的粮食系统实行体制改革,对全部职工买断工龄。甲在这次体制改革中按每年800元的补贴共得买断工龄款8000元。乙遂向法院提出也要平均分割甲的这笔买断工龄款。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这笔买断工龄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无权分割。买断工龄款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被规定为共同财产,应该理解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意见:这笔买断工龄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分割。买断工龄款实际上类似于企业破产后给付的破产安置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意见:这笔买断工龄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分割属于共同的那部分。买断工龄的改革措施不同于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原企业在破产之后不再存在,而企业在对职工买断工龄后,原企业依旧存在,只是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职工可以用买断工龄款作为股金投入原来的企业,成为企业的股东兼职工。应以处理军人自主择业费的宗旨来理解和处理买断工龄款的法律属性。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不属于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及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为: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即现行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并未对新生事物“买断工龄款”究竟是夫妻共有或个人所有作出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买断工龄款”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军人的“自主择业费”,实践中可以参照对“自主择业费”的有关立法精神来理解和处理“买断工龄款”的问题。
根据《解释二》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年平均值,则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因此,对“买断工龄款”也可依此计算出被买断工龄一方的年平均值,即将发放到被买断工龄一方名下的买断工龄款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参加工作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再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计算出来的这一部分买断工龄款,乙方有权请求法院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陈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职工买断(也有称卖断)工龄的现象,这种做法没有国家政策和法律依据,并且情形不尽一致,尚有待商榷。在有些地区,职工买断工龄款是指让尚未到退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住房公积金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法律咨询用户提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快车精品咨询栏目来告诉您。答: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