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撕分婚纱照闹出肖像权官司
导读:
http://news.QQ.com 2007年06月08日08:00 华西都市报 评论0条 一对夫妻闹离婚,在处置共同财产时“寸土必争”,一律一分为二。可婚纱照只有一幅,怎么办?好办:从中间锯开!但前妻在锯婚纱照时不慎把照片中前夫的右手锯断,前夫遂以肖像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为由,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6月4日,江油市法院审理了这起奇异的纠纷案。
王洁与李韬2000年6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前,两人打开天窗说亮话:婚后不要孩子;对“公共家务”实行轮值制度,比如,衣服各人洗各人的,买菜、做饭、洗碗、打扫清洁等则轮流上阵。为此,两人婚后别出心裁地在客厅墙上那幅巨幅婚纱照的下方贴了一张《家务轮值表》,对两人所需干的“公共家务”进行轮流排班。
起初,两人还照章执行,可后来李韬越来越懒散,王洁指责他违反了游戏规则。类似的吵架越来越多,两人的隔阂越来越大,感情也越来越淡漠。今年4月7日,两人又为到底该由谁来洗被套一事发生争吵。两人负气办理了离婚手续。
分割财产时,客厅墙上那幅宽1米、高1.5米的婚纱照让两人犯难了。李韬跟王洁商量:“这幅婚纱照能不能归我,我付你1000元钱。”王洁说:“不行,婚都离了,还要它何用?还是‘按既定方针办’———对半分!”说着就把婚纱照取下来,用锯子把婚纱照从中间锯开。
李韬拿起另一半婚纱照,发现照片上自己的右手不见了。原来,照片中李韬的右手揽着王洁的腰,因手越过了婚纱照的中间线,故被王洁锯断了。李韬就以肖像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为由,将王洁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婚纱照是夫妻双方独立肖像权的集合体,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双方共有又各自独立的肖像权,权利人可以对属于自己的肖像权进行自由处置。在此案中,王洁只是把婚纱照一分为二,目的是把属于自己的个体肖像拿走,并没有对李韬的个体肖像进行恶意毁损、玷污、丑化。王洁的行为虽然不妥,但并不构成侵权,遂依法驳回李韬的诉讼请求。
梁柱生记者廖兴友漫画杨仕成(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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