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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夫妻草率再婚 产生矛盾起诉离婚被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9 02:48:36 人浏览

导读:

58岁的杜先生离异后,经婚介所介绍与黄女士登记结婚,近日却以婚姻草率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杜先生的诉讼请求。
58岁的杜先生离异后,经婚介所介绍与黄女士登记结婚,近日却以婚姻草率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杜先生的诉讼请求。

  杜先生诉称,他与黄女士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结婚比较草率,同时性格差异较大,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因此造成感情彻底破裂,故起诉要求离婚。

  黄女士辩称,她与杜先生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夫妻二人的婚姻是中老年婚姻,没有年龄、性格等差异的矛盾,杜先生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应该举出具体事例,事实上她白天一直在上班,并没有在家,未与杜先生经常争吵。

  法院经审理查明,杜先生与黄女士于2008年经婚介所介绍相识,2009年3月16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法院认为,夫妻间应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谅互让,共同维系家庭关系。杜先生与黄女士婚后虽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据此,判决驳回杜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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