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复婚再婚 > 再婚男子造假“忽悠”女方

再婚男子造假“忽悠”女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9 01:37:52 人浏览

导读:

婚姻应靠诚信来维系,但是蚌埠市一男子为了再婚,表面答应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实际却将房子过户给其子所有,并将一张假的房屋产权证交给女方保管。而当他们拿着这张假证去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时

婚姻应靠诚信来维系,但是蚌埠市一男子为了再婚,表面答应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实际却将房子过户给其子所有,并将一张假的房屋产权证交给女方保管。而当他们拿着这张假证去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时,被公证人员识破,一场家庭纠纷得以避免。

日前,一对再婚夫妇来到蚌埠市众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当公证人员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时发现,他们所持有的产权证是伪造的。原来,这对再婚夫妇,男方比女方大很多,女方考虑到将来的生活有所依靠,于是提出结婚后把房子约定给她所有。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男方表面上答应,暗地里又将上述房屋过户给其子所有,使其子成为了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了不让女方察觉,男方又指使其儿子重新制作了假的产权证交给她保管。

虽然手上有了产权证,但女方为了稳妥起见,要求男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约定公证。不料,在公证人员审查材料时,那张假证被一眼识破。公证员当即没收了假产权证,并严厉地对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此时,男方也认识到靠欺骗的手段难以维系婚姻的持续,随即也诚恳请求女方原谅,并表示以后要善待女方,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临走时,夫妻俩再三向公证员表示感谢。由于公证员的耐心、细微的工作态度,从而避免了一场家庭纠纷的发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