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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引发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8 03:59:51 人浏览

  俗话说:“养儿防老,有备无患。”可谢某夫妇却因“一碗水没有端平”,引发了四个儿子拒绝尽婚姻法第21条子女对已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应尽赡养义务的规定并无因果关系,虽然农村尚存在分得财产和尽赡养义务实行等价交换的习俗,但这毕竟是一种错误的法律观念,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当然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应本着化解矛盾纠纷和案结事了的精神,公平合理地先行调整分家析产协议中的利益分配失衡等内容,解开双方当事人心中存在的疑虑后以使赡养问题得以解决。据此,承办法官两次深入到当地农村,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就地进行庭前调解,释之以法,晓之以理,最终促使两老人重新变更了原分家析产协议中有失合理公正的条款,四个儿子平均分割了应得家产后,相互间补缴了房屋价值的差额款,并达成了由每人每月给付其父母的生活费100元,均于每年4月底前付清,且两老的粮食和柴火均由四儿子均摊供给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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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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