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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08:05:17 人浏览

导读:

在步入社会的新时代以后,所有人都开始了自由恋爱,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两人在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有争议的地方,我国法律对此也做出了新规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步入社会的新时代以后,所有人都开始了自由恋爱,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两人在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有争议的地方,我国法律对此也做出了新规定,那么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进行了一个细分,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了详细的区分,对于继承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父母名下,这个房产并不属于共同财产。以上就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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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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