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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07:55:56 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过后执行是一个大问题,离婚案件也有同样的难题,法院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以后,当事人并没有依照判决书执行,所以就会有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强制执行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那么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过后执行是一个大问题,离婚案件也有同样的难题,法院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以后,当事人并没有依照判决书执行,所以就会有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强制执行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那么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问题

  1、对方转移财产成功;

  2、对方名下没有资产;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

  三、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在审理阶段,法官可根据案情的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进行实地勘验、拍照或录像,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 “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数额,又可使财产免受损坏和转移,也可以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损坏后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时提供依据,为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一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拒不执行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但是离婚案件一般会以调解为主,双方协商分期或者其他方式。

  综上所述,离婚时难以执行的主要原因就是被执行人已经没有资产了,如果原告提起了强制执行,这个时候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再进行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的物品进行拍卖。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问题”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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