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 > 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7:25:03 人浏览

导读:

为了确保房屋财产分割的安全性,之前是需要提供一些资料证明的。一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二是为了维护双方之间的关系。这个时候清楚掌握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是怎么样的就非常重要了。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为了确保房屋财产分割的安全性,之前是需要提供一些资料证明的。一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二是为了维护双方之间的关系。这个时候清楚掌握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是怎么样的就非常重要了。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并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3、夫妻约定财产归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资买房或者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此房产为一方所有。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此协议进行公证。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需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4、对赠与的房产办理赠与公证。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以遗嘱的方式指定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

  1、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3、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是相对而言比较敏感的问题,只有处理合适了才能避免双方之间财产或者情感的纠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是怎么样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