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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7 08:39:3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对于结婚彩礼、房产、知识产权等特殊的夫妻财产,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呢?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

  核心内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对于结婚彩礼、房产、知识产权等特殊的夫妻财产,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呢?离婚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page]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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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

  1、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详细

  ■ 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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