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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9 04:47:34 人浏览

导读:

成都市离婚财产分割登记离婚财产分割登记条目内容责任部门产权处项目类别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对象:个人;范围:成都市

  成都市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条目 内容

  责任部门 产权处

  项目类别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对象:个人;范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或包含财产分割内容的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 5、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原件; 6、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7、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办理流程 1、持应提交要件到总咨询台排号——受理窗口(一楼12-25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房屋登记受理单——在房屋登记受理单指定的时间到一楼27号窗口排号——发证窗口(一楼28-38 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缴费窗口(99号窗口)缴费——返回原发证窗口(28-38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返回原受理窗口(一楼12-25号)领取退件告知单,按要求备齐要件后,另行申办。(1、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原件遗失的,到民政局(或法院)查档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加盖法院公章); 2、协议离婚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场; 3、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可在总咨询台领取; 4、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在契税征收窗口办理; 5、维修资金缴存证明在维修资金缴存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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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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