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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9 12:11:12 人浏览

导读:

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1)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

  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


  (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扩大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夫妻财产分割中存在的问题,有狭窄之嫌。

  一、“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究竟意欲何指?


  个人存款、物品自然属于婚前财产,那么房屋和一些贵重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呢?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后者是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的。


  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满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满4年,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从立法本意上看,婚姻法(修正草案)仍不排除这一转化。其实这一转化有其不科学的地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贵重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仅仅因为经过一定的年限,就能名正言顺地成为共有财产,那么不够贵重和价值不够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更能转化,如此一来几乎所有的个人婚前财产都被囊括其中,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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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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