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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12:39:24 人浏览

导读:

有遗嘱的前提下,遗嘱中提及到的继承人是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能够最先取得其财产的所有权,但该条件为没有遗赠协议与之相冲突。那么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遗嘱的前提下,遗嘱中提及到的继承人是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能够最先取得其财产的所有权,但该条件为没有遗赠协议与之相冲突。那么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三、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的信息,由上可知,遗嘱是不附条件的财产处分,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其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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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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