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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遗赠的期限有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8 15:53:51 人浏览

导读:

一些人会有被其他人接受遗赠的可能性,在这时候如果有被其他人遗赠财产,这里是有期限规定的。在接受遗赠之后却没有拿到手,在这时候很多人也会对于接受遗赠的期限等等的内容非常的好奇。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接受遗赠的期限有限制吗的相关内容。

  一些人会有被其他人接受遗赠的可能性,在这时候如果有被其他人遗赠财产,这里是有期限规定的。在接受遗赠之后却没有拿到手,在这时候很多人也会对于接受遗赠的期限等等的内容非常的好奇。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接受遗赠的期限有限制吗的相关内容。

  一、接受遗赠的期限有限制吗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在法定的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二、遗赠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房产的过户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对房产的评估、公证及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登记等等都需要缴纳费用。司法部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遗产继承公证已经不是必要的项目了。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要进行公证);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及对地理位置、住房环境等各方面进行考察);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元。

  三、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接受遗赠的期限有限制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接受遗赠的期限是应该要有所限制,如果当事人接受遗赠之后却迟迟没有拿到遗赠的物品等等,不妨通过法律途径来开始维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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