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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1 13:58:36 人浏览

导读:

男女之间达成共识要结婚的话,除了要根据传统习惯双方家长商谈婚礼事宜外,最重要就是选个好日子带上相关的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男女之间达成共识要结婚的话,除了要根据传统习惯双方家长商谈婚礼事宜外,最重要就是选个好日子带上相关的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

  (一)结婚登记手续

  1、填表

  首先要想结婚就必须先填《婚姻申请表》,这个表是需要双方都填的,代表双方自愿想与对方结婚。这个表需要填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籍贯等等,还有就是需要填是否头婚等信息。

  2、照相

  在填完申请表以后,就会被工作人员带领去照结婚登记照,这个照片是用在结婚证上的照片。因此这个照片是会跟随你们一辈子的以外,还是你们结婚幸福的象征。一定在照相前整理好双方的仪表,照出美美的照片。

  3、婚检

  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给登记双方一张体检的单子,也就是需要做婚前检查,婚前检查一般是当地的妇保院来进行检查的。婚前检查是免费的,虽然是不要求强制体检的,当为了婚后更好的生育问题,一般是会建议婚前检查的。

  4、盖章

  当把所有的证件也就是户口本的复印页和身份证、婚检单、照片等都交给工作人员以后,工作人员就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结婚证上,然后打印好照片后,盖上章就代表结婚证制作完成了。

  5、领证

  当所有的手续都办完后,工作人员会把结婚证交给你们。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就代表你们已经正式成为合法的夫妻了。

  (二)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二、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三、婚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结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的信息,由上可知,预备结为夫妻的情侣应当携带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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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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