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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15:08:2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形式的,一种就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还有一种就是夫妻的诉讼离婚,夫妻离婚两种方式就是根据夫妻自己的需要来适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形式的,一种就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还有一种就是夫妻的诉讼离婚,夫妻离婚两种方式就是根据夫妻自己的需要来适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公告离婚的定义,也就是说,公告离婚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二、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

  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诉讼管辖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全部内容。离婚诉讼的进行就是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来进行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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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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