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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30 13:43:41 人浏览

导读:

未婚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未婚证明,当事人需要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具证明。更多关于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未婚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未婚证明,当事人需要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具证明。更多关于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

  在开具婚姻证明时,先要到婚姻登记处先审核有关资料,经过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就会给出一个时间段,当事人到档案局,查阅该时间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资料,并且开具证明,较后再由婚姻登记处出具单身证明。

  二、杭州市西湖区办理单身证明所需材料

  以下是杭州市西湖区婚姻服务站 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三、未婚证明最新规定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现在简政改革后,很多证明都是不用提供的,因此当事人无须过分担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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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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