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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6:07:41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清楚离婚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形式的,通过诉讼进行离婚的在异地,只需要携带好诉讼离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也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想必大家都清楚离婚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形式的,通过诉讼进行离婚的在异地,只需要携带好诉讼离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也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怎么办?以下将由法律快车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2、调解。3、开庭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己在深圳起诉离婚,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疑问、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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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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