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继承法规 >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6 14:43:11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发生财产的继承效力,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发生财产的继承效力,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一、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

  (1)遗嘱继承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产继承权利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继承权的实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规定为上述所示,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之前必须符合继承的条件,如果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出现的,该继承可予以撤销。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规定内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