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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3:58:13 人浏览

导读:

说起遗产继承,想必很多人都会想起遗嘱,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个人财产的分配。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书面遗嘱,在我国录音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说起遗产继承,想必很多人都会想起遗嘱,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个人财产的分配。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书面遗嘱,在我国录音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注: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现实生活中的录音遗嘱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1.《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在场见证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没有规定,《继承法意见》亦没有规定。因此,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2.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遗嘱人的发音、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都会使录音遗嘱在使用时,导致录音遗嘱的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而引起争讼,影响遗嘱的执行。

  因而在制作录音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避免因要件缺失导致遗嘱的无效。

  三、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信息,由上可知,录音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以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等才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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