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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09:12:01 人浏览

导读:

当夫妻双方婚姻走到尽头,为了不把曾经相爱的两个人最后仅有的感情消失殆尽,离婚是给彼此最体面的选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此时离婚还可以要求赔偿,那么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当夫妻双方婚姻走到尽头,为了不把曾经相爱的两个人最后仅有的感情消失殆尽,离婚是给彼此最体面的选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此时离婚还可以要求赔偿,那么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

  夫妻之间法院判决离婚赔偿金对方不给的处理办法为: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二、离婚赔偿条件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如果夫妻之间对于离婚的协议中各项条款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双方都是有义务立即执行的,如果其中一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义务的法院会视情况进行延期执行,反之如果无特殊情况的如果不执行,法院有权利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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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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