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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离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5 11:34:11 人浏览

导读:

分居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但是并不能以此判断夫妻是属于感情破裂,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进行分居。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分居,但是感情不和,并且不能调解的就可以离婚。那么夫妻分居离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分居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但是并不能以此判断夫妻是属于感情破裂,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进行分居。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分居,但是感情不和,并且不能调解的就可以离婚。那么夫妻分居离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夫妻分居离婚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该分居条款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才全面:

  1、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出国留学、异地工作分居的),有感情不和造成的,有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作为法定判离的理由,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造成的才行。

  2、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开始计算。“满两年”是指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积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义务。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是指男、女双方间没有夫妻性生活。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其实质是指夫妻间因感情不和而相互不履行夫妻间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如果主张离婚的一方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法庭仍不会认定。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的目的,是非常不易的。因为,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法庭认定必须要有证据的支持。

  

  二、夫妻分居离婚怎么认定分居

  从通常的角度来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理解,对于构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为严格,一般认为,分居,也称别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1、夫妻异地分居的认定: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2、分床不分房的认定:

  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也就是所谓的分床不分房是分居吗?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市民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各管各儿的事,睡觉时,也是各回各的房间睡,不过性生活。对于这种情况,开庭时,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很难认定为同居。

  三、夫妻分居如何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夫妻分居离婚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夫妻离婚对分居的认定就显得很重要,因为普通人认为的分居,其实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太一样。如果夫妻是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而导致分居的话,则此时不符合分居离婚条件,自然也是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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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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