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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更改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1 14:23:25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婚姻关系是可以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要在协议中,规定好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关系等内容,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有的离完婚后,对协议内容有争议想要更改,那么离婚协议更改是怎样的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婚姻关系是可以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要在协议中,规定好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关系等内容,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有的离完婚后,对协议内容有争议想要更改,那么离婚协议更改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更改是怎样的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

  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离婚协议更改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2、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三、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什么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更改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更改要向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但是注意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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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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