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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1:54:53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规定了人们享有婚姻的自由,但是在某一些方面也有一些禁止结婚的情形,例如说存在血缘关系的三代以内的,它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么除了这些血缘关系的原因以外,那么如果要结婚的,我们还要注意哪些禁止结婚的一些情形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婚姻法规定了人们享有婚姻的自由,但是在某一些方面也有一些禁止结婚的情形,例如说存在血缘关系的三代以内的,它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么除了这些血缘关系的原因以外,那么如果要结婚的,我们还要注意哪些禁止结婚的一些情形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关于血亲的计算方法

  1、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1)直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往上数,每经一代为一等亲;从己身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等亲。比如,往上数,自己与父母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二亲等直系血亲;往下数,自己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由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所要计算的亲属,其世代相加之数,就是己身与所指亲属的亲等数。比如,自己与同胞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血亲是父母为一亲等,再由父母数至兄弟姐妹也为一亲等,一加一等于二,自己与兄弟姐妹便为二亲等旁系血亲。自己与伯、叔、姑、舅、姨的共同直系血亲均上数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均为三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间为四亲等直系血亲。

  2、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1)直系血亲计算法。

  与罗马法相同,即一代为一亲等。

  (2)旁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从所指亲属也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如果双方与共同的直系血亲间的代数相同,可按一方的代数定其亲等,代数不同,则按代数多的一方定其亲等。比如,同胞兄弟姐妹上数至父母,代数相同,为一亲等旁系血亲。己身与伯、叔、姑共同的直系血亲为祖父母,己身与祖父母是二亲等,伯、叔、姑与祖父母是一亲等,以己身的代数确定,伯、叔、姑、侄为二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上数至祖父母,代数相同,也为二亲等旁系血亲。这种计算法往往不能准确地表示旁系血亲间的亲疏远近关系,不如罗马计算法科学。

  3、我国婚姻法中的血亲计算方法。

  我国婚姻法中的血亲计算方法类似罗马法的计算法。

  第一,我国的“代”是连己身算在内,而罗马法不计在内。

  第二,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关于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的规定

  1、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2、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这两种人无行为能力,不可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而且所患疾病极有可能遗传给后代,影响子女的身体健康。

  4、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1980年婚姻法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规定。因为考虑到我国提出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大大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因此取消麻风病未治愈不宜结婚的规定。

  5、婚姻法对禁婚情形作了原则规定,即“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婚姻法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于禁止结婚来说,如果有相应的情况的话,它是不能够结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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