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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2 12:02:25 人浏览

导读: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的原因也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有的是因为对方出轨,也有因为对方失踪的,协议离婚需要两个人协商,而找不到人无法坐下来谈,那么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的原因也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有的是因为对方出轨,也有因为对方失踪的,协议离婚需要两个人协商,而找不到人无法坐下来谈,那么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2)第151条也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夫妻另一方起诉之前,最好尽可能多的收集一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有利于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确实已经没有感情了。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

  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一方失踪也是起诉离婚的理由之一,尽可能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还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有利于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确实没有感情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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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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