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探望权 >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7 18:09:13 人浏览

导读:

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的,只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其协议约定的,才是让其的行为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的,只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其协议约定的,才是让其的行为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二、离婚有没有探视权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后有探视权,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的才是可以有效。好了以上就是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