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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3 01:59:4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或是别的原因要离婚,甚至闹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还是有不少朋友对于离婚诉讼时间感到困惑。那么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判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或是别的原因要离婚,甚至闹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还是有不少朋友对于离婚诉讼时间感到困惑。那么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判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判

  法院实行不告不理,你告什么就判什么,没有共同财产,那就直接判决离婚与否的问题。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三、起诉离婚的特殊管辖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起诉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判的信息,由上可知,起诉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的话,法院会就解除关系作出判决,而不涉及财产分割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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