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程序 > 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

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06:29:0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发回重审拖时间最长不超过收到案卷的第二天,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离婚案件审理情况来处理,如果涉及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离婚发回重审拖时间最长不超过收到案卷的第二天,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离婚案件审理情况来处理,如果涉及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一、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发回重审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裁定和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法院立案后会7日内通知当事人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二、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离婚案件的审理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离婚情况来认定和判决,涉及到不能就有关情况进行及时认定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发回重审的,但需要在司法审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情况,否则可以导致违法的行为发生。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再审多久才能够处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