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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抑郁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02 10:06:37 人浏览

导读:

怀孕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但是只有亲身经历的才会感知,有些产妇在怀孕过程中常常会导致抑郁的心理,生产后仍然都不到缓解就会提起离婚,那么产后抑郁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怀孕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但是只有亲身经历的才会感知,有些产妇在怀孕过程中常常会导致抑郁的心理,生产后仍然都不到缓解就会提起离婚,那么产后抑郁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产后抑郁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三、《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但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产后抑郁不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依据之一,所以想要顺利离婚的还是通过协议离婚方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产后抑郁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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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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