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导读:
众所周知,中国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所以中国内地的法律并不适用于香港,香港的法律也不适用于中国内地,但是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那么香港离婚流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解答有关内容。
1、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
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
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整个离婚程序,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驳,也最少要花四个月以上。
根据香港法律第192章《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第7(1)条规定,法庭在判决赡养费及财产分配方法及数额时,会顾及婚姻双方的行为、案件所有的情况及考虑以下的因素:
(1)婚姻双方各自拥有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拥有的收入、谋生能力、财产及其他经济来源。
(2)婚姻双方各自面对的或在可预见的将来的经济需要、负担及责任
(3)婚姻破裂前的生活水平
(4)婚姻双方的年龄和婚姻的持续期
(5)婚姻的任何一方在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无能力
(6)婚姻双方为家庭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因照料家庭或照顾家人而作出的贡献
(7)婚姻双方各自为因解除婚姻而将会丧失机会获得的任何利益的价值 (例如退休金)法庭会根据上述各项因素而作出关于赡养费及财产的判令。
对于有经济能力的一方,须给另一方及子女恰当的赡养费,使他们能维持生活所需。根据普通法中的案例,法庭会倾向给予一个尽职的太太合理的财产分配,以表示对太太在婚姻期间照顾家庭及子女所作出的贡献的认可。
若果解除婚姻对婚姻双方水活水平下降,法庭在考虑赡养费和财产分配时,会倾向使双方共同承担相同的生活下降程度。
香港法院的离婚管辖权无论呈请人在那里结婚,只要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请离婚:
1、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以香港为住所地;
2、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常居住在香港;
3、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与香港有重大的联系,例如在香港工作。
综上所述,根据香港的法律规定,在香港进行离婚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离婚,离婚流程为上述所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香港离婚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内容。如果您有疑惑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在国内(内地)离婚,应按以下规定办理:?(1)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作妥善处理的,双方可共同到国
核心提示:香港居民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的,遗失、损毁离婚登记后,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