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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法院会核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0 11:33:51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之间离婚除了是一个家庭的破裂外,还会涉及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协商不成时可能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那么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法院会核查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之间离婚除了是一个家庭的破裂外,还会涉及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协商不成时可能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那么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法院会核查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法院会核查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不会主动调查,除非有一方有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到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法院会核查吗的信息,由上可知,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财产只要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多是双方自行进行确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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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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