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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14:12:55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起诉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定管辖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受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起诉离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起诉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定管辖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受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起诉离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的特殊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张男的户口在山东省A地,冯女户口在河南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张男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冯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张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张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张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张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张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张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张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张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三、一方失踪了怎么离婚

  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离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婚一般遵循的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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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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