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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09:26:35 人浏览

导读:

男女双方在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打离婚官司。此时不管是作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需要向法庭提交一定的材料,这是起诉离婚中必备的。那么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男女双方在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打离婚官司。此时不管是作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需要向法庭提交一定的材料,这是起诉离婚中必备的。那么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如下材料: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三、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原告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夫妻间的分分合合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常常因为孩子、财产的问题,离婚会变得复杂化,诉诸法院也许是最好的解决途径,但还是要慎重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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