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收养关系 >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1:57:1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一般收养手续需要经历提交收养申请、有关机关对收养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登记、最后将收养情况予以公告等四个阶段。那么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在我国一般收养手续需要经历提交收养申请、有关机关对收养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登记、最后将收养情况予以公告等四个阶段。那么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二、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三、送养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事实收养孩子的户口是很难办理的,因此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还是最好的办法。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收养孩子的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