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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23:46:26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是对夫妻关系达成的一种保障,也是解决婚前婚后关系的重要依据。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相关的法律流程,那么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出台了哪些新规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婚姻法是对夫妻关系达成的一种保障,也是解决婚前婚后关系的重要依据。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相关的法律流程,那么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出台了哪些新规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1、房子是你和你家人的,对方无权分割。

  2、陪嫁物品及现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关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事宜,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父母在婚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看做是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婚后,如果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屋,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的子女。

  二、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解离婚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有利于对婚姻法法更深的了解。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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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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