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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21:48:4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在农村都是保有着相应的房产的,这些房产很多都是在结婚之前就是存在的,所以很多人都是不知道怎么对于这种房产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在农村都是保有着相应的房产的,这些房产很多都是在结婚之前就是存在的,所以很多人都是不知道怎么对于这种房产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如何分割的全部内容。离婚财产分割的在法律上是有着相应的范围的,只有属于这一范围的才是需要分割。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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