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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刑事责任构成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01:12:52 人浏览

导读:

希望每个人都能谨慎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毕竟要过一辈子的人。有些人可能因为识人不准,遇人不淑。甚至会遇到家庭暴力的人。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家庭暴力刑事责任构成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希望每个人都能谨慎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毕竟要过一辈子的人。有些人可能因为识人不准,遇人不淑。甚至会遇到家庭暴力的人。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家庭暴力刑事责任构成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家庭暴力刑事责任构成是怎样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家庭暴力的刑事责任

  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条文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家庭暴力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家庭暴力刑事责任构成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远离家庭暴力,如果不幸遇到的话,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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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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