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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进口废物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21:12:04 人浏览

导读:

关于非法进口废物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8-06-17生效日期:1998-06-17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发布文号:环发[1998]136号自1996年4月1日我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1996]204号)以来,对加强废物进口管
关于非法进口废物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6-17 生效日期: 1998-06-17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环发[1998]136号

自1996年4月1日我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1996]204号)以来,对加强废物进口管理,防止境外废物非法入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近来发现少数企业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进口和处置有害废物,现将近来发现的几起事件通报如下:
  一、从新疆一些口岸入境的废金属中,放射性废物超标有增加的趋势,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新疆共进口废金属16700多批,近145万吨。其中查出含有放射性废物173批,共1600多吨。并已全部退运出境。

  二、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外留公司违反规定从韩国进口未经破碎清洗的废塑料瓶95.1吨,海关已责令退运出境并处以罚款。我局已吊销其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三、沈阳宏学实业有限公司从韩国进口废塑料9个集装箱144吨。其中三个集装箱发现夹带大量生活垃圾。海关已依法责令货主将该批废物全部退运出境,并处以10万元罚款。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有些地方焚烧进口废电线电缆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放射性废物对人体和环境具有重大危害性,焚烧电线电缆和夹带生活垃圾入境将对环境造成危害。这些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现要求你们:
  一、加强对申请进口废物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进口废金属严禁夹带放射性废物,进口废纸严禁夹带生活垃圾,进口废塑料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破碎的塑料瓶,禁止用焚烧方式回收利用废电线电缆等。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监督管理,要严格审批。对废物利用单位的利用能力和利用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要作经常性的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顿,落实治理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对违反《进口废物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非法进口境外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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