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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18:40:29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对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8-10生效日期:2001-08-10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环办[2001]103号各
关于对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0 生效日期: 2001-08-10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办[2001]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环境管理体系咨询、认证机构:
  为加强对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体系咨询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市场,根据《中国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备案暂行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备案后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2000]14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鉴于下列机构法人代表、登记的注册审核人员及机构通讯地址变更,并未按规定时限重新申报,违反了我局对咨询机构备案后监督管理的规定,撤消下列机构备案资格。
  1、上海科华咨询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8]1号)(上海市);
  2、天津源溯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8]14号)(天津市)。

  二、鉴于下列机构未上报工作业绩和工作总结,违反了我局对咨询机构备案后监督管理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1、广东创势质量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8]5号)(广州市);
  2、深圳市华南质量体系认证咨询中心(环咨备字[1998]8号)(深圳市);
  3、深圳市经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8]13号)(深圳市);
  4、重庆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中心(环咨备字[1999]32号)(重庆市);
  5、青岛延京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环咨备字[1999]46号)(青岛市)
  6、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环咨备字[1999]48号)(深圳市);
  7、上海科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9]56号)(上海市);
  8、黑龙江省科环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环咨备字[1999]57号)(哈尔滨市);
  9、健峰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环咨备字[1999]59号)(上海市);
  10、福州市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环咨备字[2000]76号)(福州市)。
  三、下列机构因在申请备案中,申请备案的注册实习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资料弄虚作假,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机构备案申请。
  1、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曼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市);
  2、北京广众智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
  以上被撤消备案资格的机构,自即日起不得从事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业务,被通报批评的已获备案资格的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改正,按规定上报本机构年度工作业绩和工作总结。
  

二〇〇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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