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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气态排出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型修改申请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8 14:40:45 人浏览

导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气态排出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型修改申请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10-31生效日期:2003-10-31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秦山核电厂: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对《气态排出流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气态排出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型修改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1 生效日期: 2003-10-3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秦山核电厂: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对《气态排出流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程修改申请》”(QNPP-0341-NNSA)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后援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评。我局认为气态排出流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程修改申请符合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决定批准秦山核电厂气态排出流辐射监测系统量热式流量计换型及流程修改申请。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的要求以及在审评过程中所做的承诺,严格遵守秦山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确保核电厂安全。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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