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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园林局关于严格控制城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报告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0 17:45:15 人浏览

导读:

批转市园林局关于严格控制城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报告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3-09-23生效日期:1983-09-23发布部门:江苏省发布文号:自八○年以来,我市城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情况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三年多来共占用绿地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二平方米,
批转市园林局关于严格控制城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3-09-23 生效日期: 1983-09-23 发布部门: 江苏省
发布文号:


  自八○年以来,我市城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情况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三年多来共占用绿地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二平方米,砍伐树木三万二千九百九十四株。其中:八○年占用绿地七千二百四十四平方米、砍树五千九百六十株、三十公分以上的大树一百七十五株;八一年占用绿地五千四百七十九平方米、砍树七千五百五十九株、三十公分以上的大树三百零八株;八二年占用绿地一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平方米、砍树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七株、三十公分以上的大树六百三十一株。今年上半年占用绿地三千平方米,砍树五千六百七十八株,三十公分以上的大树四百六十一株。这种年均砍树达一万株以上、树木越砍越大、绿地越占越多的情况是我市历史上少有的。如果再不严格控制,任其下去,将对南京园林绿化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借拆迁扩建之机或更换树种为由,不经批准,擅自占用市内不少零星绿地和砍伐了相当数量的树木;二是不少单位在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情况下,不按国家规定保留绿化面积,不愿拆迁征地,到处见缝插针,随意挤占本单位现有绿地或占用城市公共绿地;三是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审批把关不严。
  为了保护我市园林绿化成果,有效地制止侵占绿地、乱砍树木的现象,我们建议:
  一、要广泛开展保护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巩固现有绿化成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是改善人类生存条件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职责,从而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保护园林绿化的政策规定,并同一切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作斗争。
  二、要严格控制砍伐树木和占用绿地。城区公共绿地和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和砍伐。确因建设需要必须占用绿地或砍伐树木时,应按规定手续上报批准,并补偿同等面积的土地,交纳重新建设费和砍树、移植树木费。各单位的树木和绿地应严加保护,不得任意砍伐和改作他用。古树名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严禁破坏和砍伐。
  三、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城市所有绿地和树木,不论权属,未经市园林部门批准,均不得占用和砍伐。城市园林、规划、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对破坏城市绿化案件要认真组织查处,情节严重的,除处于罚款外,还应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全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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