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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0 09:00:23 人浏览

导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12-20生效日期:2000-12-20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渝府发[2000]11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0 生效日期: 2000-12-2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00]1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明确提出了建设绿色通道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更好地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绿色通道工程的重大意义的认识绿色通道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对公路、铁路、河渠、堤坝进行绿化美化。建设绿色通道工程,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江总书记关于建设秀美山川的重大举措,是我国从总体上构建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骨架,以城镇、村庄绿化为依托,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沿线绿化为网络的国土绿化战略的需要。实施绿色通道工程,不仅能够使公路、铁路、河渠、堤坝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能够使公路、铁路、绿化上等升级,农田林网上标准,荒山造林上水平,城镇、村庄绿化上档次,有利于形成以绿化带建设为主体,乔、灌、草、花合理配置,绿化美化融为一体,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色长廊,整体推进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还能改善沿线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和优化沿线地区生态、社会、经济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对于加快国土绿化、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和动员,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到绿色通道建设工作中去,力求在近期内取得显著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加快我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步伐
  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的高速公路、现有铁路、国道、省道、河渠、堤坝都要实现绿化。到2010年,全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河渠、堤坝完成全面绿化,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绿色通道建设任务艰巨,必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要优先抓好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重要堤坝沿线以及重点水库周边地区的绿化。重点抓好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城区道路的绿化美化。
  三、科学规划,坚持标准,提高绿色通道建设质量绿色通道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适地适树(草),乔灌草结合,统一标准,优化配置,不断提高绿色通道建设的质量。
  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建设,应以国土防止冲刷、崩塌,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原则上应按5-1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到10米以上。上述沿线尚未绿化的,要尽快绿化,并参照上述标准拓宽绿化带,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应合理配置主副林带,主林带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副林带树种应选择乔木、小乔木或灌木。实行针阔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城市规划区的公路、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原则上每侧按30-5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到50米以上。
  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应以防风固土,改善环境为主要功能。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沿线绿化带每侧应严格按3-5米进行设计,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到5米以上。现有县、乡道路沿线尚未绿化的,也要尽快绿化,并可参照上述标准拓宽绿化带。在土壤深厚肥沃、水热条件较好的地段,以优质速生乔木为主,针阔混交;在土壤瘠薄、较干旱的地方,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也可以乔灌草相结合。
  河渠、堤坝、水库周边绿化应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树种、草种的选择根据护堤(坝)和绿化美化要求确定,尽量增加乔木、灌木的比重。
  绿色通道建设应选择生态、经济、观赏价值均较高的树种,使用根系发达、适应性强、无病虫害、抗逆性强的良种壮苗。有条件的地方允许栽植一定比例的经济林木和用材树种。
  四、完善政策,活化机制,多渠道筹集绿色通道建设资金
  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占用部分耕地,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坚持“树随地走、谁种谁有"的政策,通过及时发放林权证等,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要通过采取土地调整、占地补偿、反租倒包、延长土地承包期、减免农业税费、核减定购粮任务等措施,给农民以适当补偿。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和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的绿化用地要与工程用地统一规划。现有道路在现行设计标准以内的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总之要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好绿色通道建设的用地问题。具体办法待国家下达具体规定后另行制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把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绿色通道建设资金实行分级负责。铁路的绿化,由铁路部门负责;国道、省道的绿化,由国家和市里负责;河渠、堤坝、水库按隶属关系划分,属市管理的工程由市里负责,属于区县(自治县、市)管理的工程由区县(自治县、市)负责;城区道路的绿化,由各级园林部门负责。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堤坝等,都要把绿化纳入工程规划,列入工程概算并与所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明确管护责任。
  林业、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以及沿线地区,要按照各自的责任,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增加对绿色通道建设的投资。要把道路、堤坝等沿线的绿化带作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点地区。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我市绿色通道建设推向新阶段
  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土绿化工程,政策性、社会性都很强,必须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切实可行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的肩上,做到一级抓一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搞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林业、园林、水土保持部门要搞好行业指导,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技术咨询等方面提供良好服务。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一批示范路(河)段,通过典型示范,把我市绿色通道建设推向新阶段。


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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