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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07:46:39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很多包工头来说在承揽工程项目的时候签订施工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但是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呢?施工合同又有哪些法律特征呢?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对于很多包工头来说在承揽工程项目的时候签订施工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但是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呢?施工合同又有哪些法律特征呢?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4、明确由于为避免不可抗力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提前发生费用的计取。

  5、明确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计取方式。

 (二)配合费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总包方不得再收取甲方分包项目分包方的不合理费用及违约责任。原因为施工中由业主方分包的项目,通常都是甲方在招标完后确定的,并给予总包方一定的总包管理配合费。但是在总包管理中若总包方恶意再收取分包方费用时,由于分包方的合同价款为竞争价,因此会造成分包方偷工减料,降低质量。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应在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列明项目及费用。

  3、关于电梯等大型项目的配合费的计算问题和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及对外政府部门上缴的保险、招标交易费等的问题的由谁承担的问题。

 (三)材料调差方面

  1、明确信息价的最终调差依据。是以投标时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还是以施工过程中加权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以及由于双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时该调差部分的处理方式。

  2、应明确材料认价的界限,避免定额低的项目乙方也要求认价,尽量避免认价的材料发生,最好是把信息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体现在让利上。

 (四)变更签证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签证、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签证,无签证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签证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签证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签证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签证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五)工期方面

  1、明确总包单位对总工期负全责,因甲方分包项目延误工期的处理方法。

  2、明确合同工期严格规定最终项目工期为整体工期,不分单体、单专业工期。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

  3、因签证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必须是关键工期上的延误,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的书面签证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4、因工期延误外的索赔(如材料涨价等)的处理方式,应由责任方承担。

  5、明确变更、签证引起工期的延误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计取问题。

 (六)质保金方面

  1、明确质保金返还的年限,质保金的结算方式。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

  2、质保期均从最后一项单位单项工程工期竣工合格日开始计算。

  3、大型设备的各配件质保期的规定。

  4、质量保证期中的维修项目的再次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问题。

 (七)不可抗力方面

  1、关于现场一周连续停电不超过及超过8小时的停电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及损失计取方式。

  2、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的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图纸等)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以让利的方式予以不计。

  4、不可抗力的范围界限,比如火灾等人为因素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5、为了避免此类风险,须明确工程一切险所涉及的范围及双方关于此费用的计取。若不计取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给予计取后乙方未上险损失由乙方承担。此类问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二、施工合同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三、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从施工合同文件的角度来说,有很多协议或是相关的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由什么组成呢?

  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还包括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除此以外,还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还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对于以上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然而,招标文件夹可说是最高的文件,如果不响应招标文件就可能是一种作废的标书,因此,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合同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一份精准的施工合同可以充分保障您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充分理解此类合同的注意事项。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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