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伙 > 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4 13:54:54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在进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工作时,我们需要做哪些前提准备工作呢?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去准备哪些材料呢?不知道也没关系,下面由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请看下文。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

  摘要:在进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工作时,我们需要做哪些前提准备工作呢?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去准备哪些材料呢?不知道也没关系,下面由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请看下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