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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现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6 08:02:5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与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有明显不同:外商出资数额没有最低限制、办理程序简捷、费用低、内部决策效率高、便于中国自然人与外商合作在我国境内投资。8月29日,我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沈阳东冉新能源开发中心,在沈阳

  核心提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与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有明显不同:外商出资数额没有最低限制、办理程序简捷、费用低、内部决策效率高、便于中国自然人与外商合作在我国境内投资。

  8月29日,我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沈阳东冉新能源开发中心,在沈阳蒲河新城注册成功,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据悉,该企业由两名中国自然人和一家韩国株式会社共同出资,主要从事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围内的新型机电元件、高技术绿色电池以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等产品的研发。
  据省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与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有明显不同:外商出资数额没有最低限制、办理程序简捷、费用低、内部决策效率高、便于中国自然人与外商合作在我国境内投资。该户合伙企业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丰富我省利用外资的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刘佳
  责任编辑:天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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