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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09:39:33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了国家的有关部门的侵害的之后,经过查实国家会在之后对我们个人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这个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了国家的有关部门的侵害的之后,经过查实国家会在之后对我们个人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这个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家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284.74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

  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据的等材料)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二、国家赔偿的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三、国家赔偿的基本概念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相较过去,我国的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有了一定的提升,体现了我国对于人民利益的保护的越来越重视。说明了我国社会越来越进步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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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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