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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11:51:36 人浏览

导读:

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

  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国家赔偿法(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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